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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评价与检测检验机构规范从业五条规定(试行)》宣贯要点
发布时间:2016-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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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为什么要制定《五条规定(试行)》
近年来,各类安全评价与安全生产检测机构(以下简称“评价与检测机构”)为企业和建设项目安全风险评估、设施设备安全检测和技术鉴定分析,为政府部门安全生产监管提供了强有力的技术支持,发挥了较好的事故防范作用,成为安全生产领域一支重要的技术力量。据初步统计,2014年评价与检测机构完成各类技术服务7.6万项,发现隐患和问题32.5万项,提出措施建议27.9万条,为排查治理事故隐患,预防事故发生,提供了有效的技术支撑和专业服务。但是,随着专业技术服务工作广泛、深入地开展,也暴露出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防范事故技术支撑作用还不明显。二是从业行为不够规范,一些机构存在租借资质、挂靠、弄虚作假、报告质量不高等问题。三是监管监察不到位,处罚不及时。四是现有相关规章内容较多、条目繁杂,不易把握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