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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口县桥头加油站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发布时间:2020-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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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河口县桥头加油站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项目简介 河口县桥头加油站占地面积457m2,设置SF双层埋地油罐2个,92#汽油罐:40m3一个;0#柴油罐:40m3一个。根据《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12(2014年版))表3.0.9(V≤90 m3且单罐容积:汽油罐V≤30 m3,柴油罐V≤50 m3为三级站),该加油站为三级站。
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李晓锦
技术负责人 姓名 评价师注册证号
刘卫江 1100000000100521
过程控制负责人 姓名 评价师注册证号
李  莎 1100000000200074
评价报告编制人 评价师姓名 评价师注册证号
李晓锦 1500000000200755
符庆松 1700000000301744
张志品 1800000000301287
报告审核人 姓名 评价师注册证号
汶  伟 S01103200011019
1000454
参与评价工作的
安全评价师
评价师姓名 评价师注册证号
符庆松 1700000000301744
张志品 1800000000301287
刘佳玮 1200000000300978
刘廉斐 1100000000200091
许艳华 1800000000100031
刘建欣 1500000000300131
参与评价工作的
注册安全工程师
李晓锦 1500000000200755
刘佳玮 1200000000300978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 李晓锦、张志品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的主要任务 1.接到工作任务后,及时与企业取得联系,开展现场调研,收集相关资料;
2.和企业核实项目的名称、评价目的,确定所需要准备的原始资料;
3.按照评价导则和企业要求按时、保质完成报告的编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