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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青岛实华原油码头有限公司港口危险货物作业安全现状评价报告(黄岛港区码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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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简介 |
青岛实华原油码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实华公司”)于2006年2月23日进行了工商注册登记,2008年7月16日独立运营,由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和青岛港(集团)有限公司各持有50%股权,投资总额69197万元人民币,注册资本2亿元人民币。2012年9月25日,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将所持有的实华公司50%的股权协议转让给香港经贸冠德发展有限公司,实华公司由内资企业变为中外合资企业。2013年4月23日,青岛港(集团)有限公司在黄岛的液体化工码头、储罐(不包括青岛明洋化工有限公司液体化工品储罐区)及附属设施纳入合资范围,由实华公司进行统一经营管理。公司双方股东青岛港和冠德公司按持股比例对公司进行增资,公司的投资总额由6亿元人民币增加到19亿元人民币,注册资金由2亿元人民币增加到10亿元人民币,公司固定资产总额达到21亿元人民币。 实华公司主要从事石油(燃料油、原油、成品油等)、化工品(碱类、苯类、酮类等)、石油液化气(LPG)等的装卸、中转、储存作业;公司有水路、管道、铁路、公路四种运输方式。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港口法》以及《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应领取《港口经营许可证》,同时配发《港口危险货物作业附证》,作为《港口经营许可证》的配套文件。实华公司于2013年8月6日已取得《港口经营许可证》(编号(鲁青)港经证(1003)号),有效期至2016年8月5日,青岛港黄岛港区码头取得《港口危险货物作业附证》(编号(鲁青)港经证(1003)号-M001、M002),有效期至2016年8月5日。实华公司《港口经营许可证》及黄岛港区码头《港口危险货物作业附证》即将到期,因实华公司需要换领新的《港口经营许可证》和青岛港黄岛港区码头的《港口危险货物作业附证》,实华公司需对青岛港黄岛港区相关码头的设备、设施实际运行状况及管理状况进行安全现状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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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
段跃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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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 |
姓名 |
评价师注册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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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卫江 |
11000000001005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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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程控制负责人 |
姓名 |
评价师注册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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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 宏 |
08000000001034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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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报告编制人 |
评价师姓名 |
评价师注册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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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跃兴 |
15000000003023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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尹晓东 |
11000000003002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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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佳伟 |
12000000003009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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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审核人 |
姓名 |
评价师注册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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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先寨 |
12000000001001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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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评价工作的 安全评价师 |
评价师姓名 |
评价师注册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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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永录 |
08000000001045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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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佳玮 |
12000000003009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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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艳华 |
11000000002018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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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元斗 |
11000000001005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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尹晓东 |
11000000003002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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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评价工作的 注册安全工程师 |
刘佳玮 |
371401579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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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宏 |
370600184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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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卫江 |
370700239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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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评价工作的 技术专家 |
张启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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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 工作的人员 |
尹晓东、段跃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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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 的时间 |
2016年3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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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 的主要任务 |
查看项目场地及场地周边环境情况,并收集编写报告所需要的各种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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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报告提交时间 |
2016年8月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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