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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实华原油码头有限公司港口危险货物作业安全现状评价报告(黄岛港区码头)
发布时间:2016-0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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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青岛实华原油码头有限公司港口危险货物作业安全现状评价报告(黄岛港区码头)

项目简介

青岛实华原油码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实华公司”)于2006年2月23日进行了工商注册登记,2008年7月16日独立运营,由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和青岛港(集团)有限公司各持有50%股权,投资总额69197万元人民币,注册资本2亿元人民币。2012年9月25日,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将所持有的实华公司50%的股权协议转让给香港经贸冠德发展有限公司,实华公司由内资企业变为中外合资企业。2013年4月23日,青岛港(集团)有限公司在黄岛的液体化工码头、储罐(不包括青岛明洋化工有限公司液体化工品储罐区)及附属设施纳入合资范围,由实华公司进行统一经营管理。公司双方股东青岛港和冠德公司按持股比例对公司进行增资,公司的投资总额由6亿元人民币增加到19亿元人民币,注册资金由2亿元人民币增加到10亿元人民币,公司固定资产总额达到21亿元人民币。

实华公司主要从事石油(燃料油、原油、成品油等)、化工品(碱类、苯类、酮类等)、石油液化气(LPG)等的装卸、中转、储存作业;公司有水路、管道、铁路、公路四种运输方式。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港口法》以及《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应领取《港口经营许可证》,同时配发《港口危险货物作业附证》,作为《港口经营许可证》的配套文件。实华公司于2013年8月6日已取得《港口经营许可证》(编号(鲁青)港经证(1003)号),有效期至2016年8月5日,青岛港黄岛港区码头取得《港口危险货物作业附证》(编号(鲁青)港经证(1003)号-M001、M002),有效期至2016年8月5日。实华公司《港口经营许可证》及黄岛港区码头《港口危险货物作业附证》即将到期,因实华公司需要换领新的《港口经营许可证》和青岛港黄岛港区码头的《港口危险货物作业附证》,实华公司需对青岛港黄岛港区相关码头的设备、设施实际运行状况及管理状况进行安全现状评价。

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段跃兴

技术负责人

姓名

评价师注册证号

刘卫江

1100000000100521

过程控制负责人

姓名

评价师注册证号

张  宏

0800000000103480

评价报告编制人

评价师姓名

评价师注册证号

段跃兴

1500000000302318

尹晓东

1100000000300251

刘佳伟

1200000000300978

报告审核人

姓名

评价师注册证号

曲先寨

1200000000100143

参与评价工作的

安全评价师

评价师姓名

评价师注册证号

李永录

0800000000104562

刘佳玮

1200000000300978

许艳华

1100000000201839

朱元斗

1100000000100520

尹晓东

1100000000300251

参与评价工作的

注册安全工程师

刘佳玮

37140157902

张宏

37060018489

刘卫江

37070023905

参与评价工作的

技术专家

张启波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

工作的人员

尹晓东、段跃兴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

的时间

2016年3月30日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

的主要任务

查看项目场地及场地周边环境情况,并收集编写报告所需要的各种资料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

2016年8月4日